忘了你

hey我真的好想你

几年前——




嗯,没错,就是几年前,我偷偷看了你的博客。那是你的王国你的地盘,清新的网页设计,半个蓝色天空,一抹雪白的云,下面是零零落落的文字,这些文字还列成了条款。


你在第一条里写着如何治疗失眠。第二条里说你喜欢的歌曲怎么也找不到了。第三条和第四条里写的都是关于吃的,你说你昨天吃了一块黑森林蛋糕,那味道真是甜到发腻。


我就在你说的这些话下面回复。


我说,那你可以每天晚上睡觉前喝半杯牛奶,这样可以帮助安定情绪迅速睡觉哦。


你在我的话后面附加回复,你说,谢谢你啊,你是谁呢?


你当然不认识我,准确地说,你不认识随便编造了另外一个名字的我。我在你的博客的时候,叫“ 忘了你 ”。


你看,那么多年过去了。我们重新归为陌生了。






我一直记得你——


想必你也记得我,因为你在博客上反复提到一首歌曲。


念念不忘是怎么样一回事呢?应该就是我现在这样,不断写这些只能自我感动的文字,不断想着你早已模糊的音容相貌。


我们似乎开始了争先恐后地忘记一个人。 






在这么长的光阴里——


你说你的博客还有这么多人来,你很感激。还有人问你,是不是一个人,你不说是,也不说不是。谁知道呢?你究竟在想着什么呢?


你说有一年去吃米粉,味道很足,你吃了很多,却忘记对面的那个女生没吃多少。


你说相处了很久的人,也许不是真正喜欢的。


你还说短暂遇见的人,我们恐怕再也忘不了。


我又上了你的博客,我问,失去的可否再追回?


你说你不知道,但你鼓励我试试。


我说好的,谢谢你。


因为一个人越是说要忘了,越是念念不忘。


我提醒你忘记,其实,明明就是要你念念不忘。


这样,有一天,你会想起我来。


什么都不做,只是想起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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